如何把握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机会?

发布时间:2022-11-26 字体: I I

编者按:我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即将全面实施,各项实施方案正在逐步展开。进一步把握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基础条件与基本规律,明确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重点目标任务和主要方式方法,对科学、系统、全面、深入优化和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及其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即将全面实施,各项实施方案正在逐步展开。在上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基础上,结合当前和今后面临的各类复杂环境与状况,如何更加科学、更加高效、更加绿色低碳开展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真正达到预期效果,取得重大的实质性突破,越来越成为国家及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很多业内人士和相关社会各界高度关心关注的问题。 

 

进一步认识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现实意义与长远意义

   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是工业的“粮食和血液”。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地质勘查与矿业产业发展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互为载体及依托。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支撑、辩证统一的关系,没有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产地质地勘,就找不到矿床,探寻不了赋存资源的矿产地质状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业产业发展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反之,若发现不了矿床,没有可供地质勘查的矿产资源及一定的矿区、矿体与矿床,没有一定的区域地质调查基础,进一步的资源勘查与矿产地质地勘就没有载体,更无找矿勘查工作可言了。

   在国家整体战略安全中,矿产资源安全属性与特征越来越明显。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导致存在数量、质量等安全问题;资源系统的整体性上,各类资源之间存在内在联系,构成有机系统,资源系统结构破坏会导致资源功能衰减甚至消亡,进而产生系统资源安全问题。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仍复杂严峻,国际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我国矿产资源的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的风险不断增大,对有效解决我国供给侧结构性矛盾以及矿产资源国际供应风险不断攀升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我国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明确重要能源资源国内生产自给的战略底线,立足国内加大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夯实国内大循环的资源基础,保障初级产品供给。

   对有效挖掘国内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提高国内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我国国内找矿潜力仍然有很好的基础,立足国内加大勘查开发力度,可有效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必须在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绿水青山的前提下,优化矿产勘查开发布局,推动矿产勘查开发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把握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基础条件与基本规律

   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充分依据我国资源赋存条件、成矿规律与状况,以及各类功能区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合理规划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各类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格局,加大精查、整装勘查的规模化、智能化开发力度,引导矿产资源产业集群发展。

   充分遵循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安全保障等基本规律与逻辑,以新时代、新理念、新格局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统领,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增强国内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的基础条件。

   系统梳理与总结上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的经验成果,并以此为基础,全面、系统、专业、深入与创造性地规划和开展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及其实施方案的各项具体工作。

   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以紧缺和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性矿产、新技术及新材料矿产、危机矿产、对外依存度高的大宗矿产等为新一轮找矿突破重点,合理布局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储备与保护。

   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生机与活力。不断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形成结构科学、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和基础,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相关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互利多赢、共同发展的新一轮找矿突破新机制。

   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供给体系。以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为机遇,不断推动国有地质地勘单位改革发展,以现代科技信息技术促进找矿突破,提升勘查与开发利用水平,充分依靠各类科研院校的研发力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政策和制度供给体系。

进一步明确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重点目标任务与主要方式方法

01 重点目标任务

   在上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358”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的情况下,以此为基础,应该科学合理布局2021年到2035年乃至未来更长一段时间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规划与具体目标任务。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矿种、不同的赋存规律与开发利用条件状况区别对待,实施功能差异化战略,把整体规划与分类分层项目目标任务有机结合,在“一带一策”“一矿一策”“一地一策”“一企一策”等方式方法上加大创新力度。

   整体优化全国找矿勘查与开发利用格局,加大各类重要矿产资源基地建设,巩固上一轮和历年形成的现有各类重点功能区,新增一大批战略性、关键性矿产资源基地,加大紧缺性矿产资源开发,不断推进增储上产,推进优势矿产资源实行保用并重战略。

   在油气矿产领域按照“进一步优化东中西部和海域并重”的战略布局,以“稳定东部、深化中部、加快西部、拓展海域”的路径,围绕塔里木、准噶尔、柴达木、松辽、渤海湾、南海北部等重要含油盆地重点落实具体目标任务,力争深层-超深层的油气找矿取得重大突破。稳油增气,新发现一批油气有利区,形成一批油气勘查接续区,不断深化油气上游资源勘查开发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开放、高效、安全、绿色的油气上游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

   在非油气矿产领域加快构建“东西并重、深浅并举、陆海共进、区域协调、功能各异”的勘查开发新格局。重视东中部重要矿山深部与边部开发,西部新增大批量资源基地,并加大重要盆地和成矿区带勘查力度,优先一大批重要矿产资源找矿靶区;强化各个功能区、矿集区、规划区及大量多矿种共伴生资源矿山的整装勘查和一体化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大力提高各类重要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不断提升“三率”水平。

   突出“四类矿产”和“三区与深盲地带”找矿突破目标的重点与难点。针对“战略性矿产、高新技术及新材料矿产、危机矿产、大宗矿产等四类矿产”找矿勘查进行重点布局与规划;针对“基础调查区、重点调查区和重要矿山深部与边部及盲区地带的三区与深盲地带”加大工作力度。

   遵循地质找矿勘查基本规律与逻辑,结合各种复杂多变的地质状况、资源赋存规律、矿产品市场等状况,适时调整工作部署与实施方案,按照“保底线、抓基础、补短板、强优势、拓新域、高效率”的整体要求,以探获“规模大、易开采、品位高”的优质矿床为目标,以确保重要矿产需求为基础,加大紧缺矿产找矿力度。

02 主要方式方法

   在上一轮全面推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机制与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和未来若干年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实施原则、指导思想、具体方案及措施。

   根据新一轮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以及重点项目和主要问题,按照“一矿一策”的开发利用特征区别对待不同的矿种与矿区,对紧缺性重要矿种,加大国家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紧缺性重要矿产开发领域,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重要矿种,实行“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的原则。

   大力度推进基础地质工作,不断提高区域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资源调查程度,为重要矿产找矿提供优选区。创新找矿理论和找矿预测理论,突破矿产勘查和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自主的先进找矿勘查技术、整装勘查装备,完善技术标准,提高地质找矿效率,高度重视高海拔、深切割、浅覆盖新区的找矿工作。

   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新一轮实施方案中应加大详查精查与整装勘查力度。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指导,不断探索新区、新层系、新类型,推进重要矿产资源探采一体化,对资源潜力大的地区加大详查与勘探力度,增加探明资源量。对已探明资源地区和老矿山深部与边部,加大详查精查力度,增加可采储量,实现新区新突破、老区老矿山重焕生机与活力。

   全方位、深层次推进绿色勘查与开发利用。推动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能源资源消耗增量”的“双控”原则。各类找矿区域布置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

   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构建“开放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多赢、共同发展”的现代地质勘查与开发利用新模式。

进一步科学、系统、全面、深入优化和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及其实施方案的建议

   国内找矿突破应加大勘查与开发利用力度,提升内循环的系统性、针对性、专业化应对能力,进一步科学、系统、全面、深入优化和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及其实施方案。

   全面总结分析上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成功经验和主要问题,针对第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源量进一步详查精查。科学合理转化为可供开发的矿产储量,需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研究。一些矿种矿产探转采过程中,仍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和专项技术等基础工作。

   术业有专攻。在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过程中,要把“行动方案”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常态化”“规律化”等基本特征有机结合,协调协同、有序有节地开展相关工作。

   需要全方位推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的科技创新工作。在国家科技创新领域已实行“油气专项,煤炭清洁利用专项”等重大专项基础上,充分用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和手段,加快实施“深地探测与资源开发利用国家重大专项”“找矿突破国家重大专项”“海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专项”。

   处理好资源保障与资源保护的关系。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把握资源、环境二者并重、对立统一辩证关系,做到既要找到各类矿产资源,确保可供开发利用的各类资源量和矿物储量供给安全,也要不断满足人类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要求,还要科学保护环境。

   进一步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多种方式与模式创建投融资平台,大量吸收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之中。

   进一步鼓励和推动各类地质地勘单位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制定鼓励地质地勘单位探采一体化具体政策,在竞争性出让基础上,把地质地勘专业特征、技术要求等关键要素按相应的比例设定条件,支持地质地勘单位按“专业化+区域化”布局要求,与矿区大型开发企业及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其他相关企业“联合体”竞争性获取探矿权。按“专精特新”的专业结构和“一米宽、一万米深”的专业精度要求,鼓励形成“行业小巨人”和“单项冠军”。

   深入系统地开展全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潜力评价,拓展全球找矿空间,实施地质地勘单位找矿勘查和地质矿产勘查全球化经营战略。

   不断深化矿业与地质地勘政策和制度体系改革,加强政策与制度供给,激发市场活力,建议重点完善以下矿政管理政策与制度。

   一是加强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完善,建立健全切合我国现实状况、符合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技术特征和基本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高效、专业、全面、系统地完善和推进竞争性出让制度,在严格控制协议出让的基本制度基础上,需要针对一些特定情况特殊对待。

   三是完善同一矿种同区同级管理制度和“净矿”出让制度。同一矿种同级管理与同一矿种分级管理各有利弊,涉及勘查投资、面积、资源储量与规模等各类分项手续办理、职权职责与开发利用效率,需要不断完善政策与制度。“净矿”出让不同于“净地出让”,先从砂石土矿种试行示范是具有可行性的,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是完善和鼓励探采一体化政策与制度。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是一个长周期的产业,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包括基础地质、区域地质、资源勘查、矿山地质、矿山建设、采矿、选矿、矿山修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各个环节,既需要全生命周期的地质安全保障,更需要优势互补、探采一体化共同发展。

   五是进一步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完善勘查区块来源与优选制度。无论用什么方式方法开展找矿突破勘查,最终都是需要获取成熟的勘查区块,探明可供开发利用的区域内资源储量。鼓励地质地勘单位、各类企业等市场主体向登记机关提供出让区块建议,成功出让后给予一定比例奖励。鼓励各类勘查单位与矿山企业对历史上曾经开展的区调矿调等基础地质工作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区块建议并成功出让的予以一定比例奖励。应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一些重要矿产地质勘查,支持各类专业化地质地勘单位向业务主管部门更多地申请重要矿产地质调查与勘查项目,完善专业化地质地勘单位利用现有的地质资料和成果进行二次开发和多次延续勘查,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多渠道形成勘查区块及提交模式。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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